毕业证与学位证书作为“学业身份证”、“求职通行证”,学位证书、毕业证丢失后是无法补办原件!
《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》(〔88〕教学司字057号)规定:“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,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,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‘毕业证明书’,不能补发毕业证书。
需本人向原毕业学校(教务部门)申请,学校查实后,出具“毕业证明书”。毕业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相似式样和质量,填写内容相同,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
需本人向原毕业学校(教务部门)申请,学校查实后,出具“学位证明书”。学位证明书与原学位证书具有相似式样和质量,填写内容相同,与原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
温馨提示:毕业证、学位证均无法补办原件,建议要多复印几份收好,最好扫描电子版保存。一旦弄丢,相关单位只能出具“学历证明书”或“学位证明书”而非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。
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明确规定,毕业、结业、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,经本人申请,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。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
原创文章,作者:毕业证图片网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itoptuan.com/wenzhang/13764.html